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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公告

2025/11/11 2.0w 阅读 385 点赞

郑州欧士玛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本中心受理的苏*投诉你单位2023年2月至2024年5月期间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少为其缴存5299元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郑公积金责纠字〔2025〕第441号《责令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本中心业务经办网点办理补缴手续。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郑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371-61300825)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 11 月 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