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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公告

2024/11/14 1.0w 阅读 250 点赞

河南真二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码:914101003417005900):

你公司职工投诉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问题,本中心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于2024年11月15日作出《责令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郑公积金责纠字〔2024〕109号)。因与你单位联系未果,采取直接或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依据相关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

  内容如下:

  一、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你有权向本中心陈述和申辩。

  二、逾期仍不履行本通知书义务的,本中心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371-67175991)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