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11月20日启用!郑州新增203套智能电子监控设备

2023/11/15 3.9k 阅读 85 点赞

为强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高科技管理水平,消除交通违法引发的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郑州交警在西四环、大河路、康平路沿线新增建设了203套智能电子监控设备,主要对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违法压线行驶)、机动车逆向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货车违法上高架桥行驶)、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目前这批智能电子监控设备已通过前期测试及试运行,将于2023年11月20日正式投入使用。

新增设备主要用于抓拍以下几种交通违法行为:1.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罚款200元,记6分;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50元,记0分;3.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罚款100元,记1分;4.机动车逆向行驶,罚款200元记3分;5.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地面一层罚款50元记1分;高架二层罚款200元记1分;6、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货车违法上高架),罚款100元,记1分;7、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罚款200元,不记分。

新增设备具体位置如下: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