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拟新增郑州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公示

2024/05/19 1.2w 阅读 115 点赞

为加强和规范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辖区参保人员利益,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省市新增定点有关规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医疗保障中心经过受理申请、审核资料、现场核验、综合评估、会议研究等环节,拟将以下16家零售药店(名单见附件)纳入定点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医疗保障中心反映。

公示日期:2024年5月21日—2024年5月27日

受理电话:0371—60890205

2024年5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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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