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确定郑州市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 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2022/08/21 1.1w 阅读 421 点赞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顺利落地,更好满足广大参保患者合理用药需求,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配备完善“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豫医保办〔2021〕55号)和《河南省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遴选方案(试行)》(豫医保中心〔2022〕22号)文件要求,拟将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大学路店、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润芝堂大药房、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河医中心店、河南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郑州黄河路店、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河南有限公司郑州健康路店、河南省越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郑州中心店、郑州思派大药房有限公司确定为郑州市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现予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郑州市医疗保障局反映。

公示日期:2022年8月22日至8月28日,共7天

监督电话:0371-67880226

电子邮箱:zzsybjjcc@126.com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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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