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豫民文〔2022〕85号)、《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单位自评申报、当地民政部门推荐,市民政局组织成立了等级评定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申报的街道和社区养老服务服务设施进行了等级评估,现将2021年度等级评估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2、3)。
公示时间自2023年5月8日至5月22日(1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评定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以电话形式向市等级评定委员会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真实、具体,以便查证核实。
联系电话:0371-67178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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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民政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