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事代理单位:
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郑州市人事代理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将续签单位人事代理合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管理要求
(一)关系界定与基本原则
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与代理单位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双方依合同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在续签合同过程中,需遵循充分尊重代理意愿、平等、公正、高效、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这有助于确保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明确各自的角色和权益,保障合作的公平性和顺利进行,同时也有利于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二)合同自动终止规定
若逾期未续签人事代理合同,将视作单位不再委托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开展人事代理工作,原合同自动终止。
二、相关安排
(一)续签时间与地点
考虑到各单位的工作实际,现给予各单位充足的准备和协商时间。有续签合同意愿的单位,可在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到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二楼办事大厅商讨具体事宜。在此期间,人才交流中心将安排专业人员为大家提供细致的服务,欢迎各单位前来交流沟通。
(二)资料准备
来商讨续签事宜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希望各单位提前准备好这些资料,以确保商讨过程的高效进行。
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0371-67886080。
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期待与各单位良好合作,共同推动人事代理工作的有序发展。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