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度档案系列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1/08/30 1.0w 阅读 318 点赞

各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由于河南省暂未组织档案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我省档案系列正高级职称需委托国家档案局评审,根据国家及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及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21年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档函〔2021〕69号)相关要求,现将郑州市2021年度档案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审范围

申报档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为各单位符合正高级申报条件的档案工作人员。不包括按《公务员法》管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档案工作人员,以及各类院校从事档案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应符合《河南省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高级申报评审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职称〔2016〕13号)相关要求。

(一)正常申报

申报研究馆员,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并聘任副研究馆员职务满5年,聘任年限计算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应在2016年6月30日前取得现职称,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聘任。

 不具备规定学历,取得并聘任副研究馆员职务满5年,可以破格申报研究馆员。

(二)转评申报

非档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档案工作已满1年,可转评同级别档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下列人员近3年内不得申报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或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处罚 的直接责任人员。

2.涉及重要案件尚未定案的人员。

3.在重大责任事故中,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职称有关考试或申报过程 中有作弊、造假行为的人员。

三、申报材料

(一)论文论著材料

申报研究馆员需报送6篇及以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 字;或报送具有代表性的学术论著1-2部和4篇及以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

论文需为任现职以来在全国公开发行(有正式刊号)的报刊上公开发表的档案或相关专业论文(在增刊上发表的除外)。学术论著需为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有正式书号)的档案或相 关专业论著。论文、论著要求观点鲜明、内容丰富,具有较高的 学术水平,杜绝抄袭、拼凑等问题。

(二)资格证书材料

1.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任现职以来档案专业继续教育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三)业绩材料

1.业务自传(2000—3000字)。重点说明申报者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业务成果及学术水平。

2.近5年《年度考核表》。

(四)申报系统下载盖章的材料

1.《单位推荐意见表》。该表从申报系统“附件上传”页面下载。

2.《2021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统计表》。该表从申报系统“附件上传”页面填写后下载。申报者须按照《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参加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90学时,其中档案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的要求,完成2021年继续教育规定学时数。

(五)其他材料

1.破格人员须提供破格审核报告(可后附破格文件)。破格审核报告为申报者符合破格条件的具体阐述及单位意见。

2.转评人员须提供原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流程

1.事业单位应按照我省职称申报推荐程序,在单位本年度职称评审计划内申报。申报人员除向国家档案局报送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外,需同步向河南省职称信息管理平台上传相关信息。

2.各级人社职称部门、市直各单位按逐级申报审核原则承担本辖区、本系统人员申报工作,通过“河南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资格审核。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申报审核等工作。申报人员在系统中可查看各级部门审核情况,当系统显示申报人员为“评委会审核状态”时,申报人员可到河南省档案局提交纸质材料审核,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30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汇总并统一向国家档案局出具委托评审函。

(二)系统填报

1.申报者在国家档案局官网登录“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系统”(http//119.3.212.200/zcps),在申报个人入口注册用户名并填写相关信息。牵头部门选择:河南省档案局。注册成功后,系统生成用户名。申报者进入“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系统”,依照申请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填报相关信息即可。往年已申请账号仍可使用,如账号或密码遗失,按恢复初始密码处理。

2.申报者向所在单位申请我省职称申报账号,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后,点击“快捷通道”中的“职称评审”栏目后进入“河南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点击“职称申报系统”依照申请的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河南省档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填报信息确保与“国家档案局”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系统”(同上)信息一致。

3.国家档案局和河南省职称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统一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9月17日。请申报者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信息,信息一经提交不能修改,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填报错误的,个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信息审核

各单位会同申报者认真审核申报信息,并在两个申报系统及时在线提交至国家档案局职改办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整体进度,各单位务必于2021年9月17日前完成首次提交,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已完成首次提交的,可继续修改补充信息)。国家档案局职改办将在收到申报信息5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情况。 请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对审批意见为“审批退回修改”的,于5 个工作日内修改完善并提交。

(四)缴纳费用

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负责此次评审收费工作。信息审核通过后,申报者须按照《缴费须知》(附件3)的要求缴纳评审费,申报研究馆员每人500元。缴费后,请留存银行回单并拍照上传至申报系统,等待缴费确认。

(五)材料公示

缴费确认后,可在系统内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者所在单位对申报者基本信息、《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表》等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申报者所 在单位出具公示情况报告。

(六)材料报送

河南省档案局汇总我省申报者的纸质材料,统一邮寄至国家档案局职改办。

五、答辩和评审结果公示

(一)答辩

国家档案局职改办将采用现场答辩、视频答辩等方式,视情召开答辩会。需要答辩人员包括:破格申报者,上一年申报评审未通过、今年再次申报的人员以及其他评委会认为需要答辩的人员。

(二)评审结果公示和通知

国家档案局职改办将于2022年1月4日至10日在官网对拟 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将按程序进行调查核实。评审结果通知 和职称证书等材料将于2022年3月底前机要交换至委托单位。

六、联系方式

(一)申报政策咨询

1.郑州市人社局联系人:李照慧,联系电话:67176887

2.国家档案局联系人:韩乐、王或

联系电话:010-63093034、010-83087108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至11:30

(二)河南省档案局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17号省档案局202房间  

联系电话:65905700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至11:30

(三)缴费咨询

国家档案局联系人:刘心初

联系电话:010-63013879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至11:30

(四)申报系统操作咨询

联系人:档案职称评审申报系统支持

联系电话:4008861232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至12:00

附件:

1.国家档案局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系统网上信息报送指南。

2.缴费须知。

3.申报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4.纸质材料报送指南




2021年8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